持續執行入境旅客攔檢, 旅客違規攜帶之豬肉產品再檢出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
發布日期:2019-01-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10)日表示,再次於中國大陸豬肉製品驗出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第11例及第12例陽性案例,前10個案例分別於107年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30日各1例、12月12日2例、12月20日、12月21日及108年1月3日各1例、1月5日2例。
防檢局說,第11例豬肉製品(火腿腸)是107年12月28日由中國大陸籍旅客自南京攜入,第12例豬肉製品(哈爾濱紅腸)也是同日由我國籍旅客自哈爾濱攜入,均由桃園機場入境,遭農委會防檢局新竹分局查獲,已各裁罰20萬元罰鍰,肉品經採樣後已沒入銷毀。該2件樣本於108年1月7日寄達畜衛所,經畜衛所檢測再經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防檢局最後說,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裁罰案件,經統計自107年12月18日提高裁罰額度後至108年1月9日止,全國裁罰20萬元計50件、3萬元89件、1萬元15件,統計數字均每日更新於防檢局網站非洲豬瘟專區。防檢局再度提醒民眾,入境不要攜帶肉品,不要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將遭受重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