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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公告「臺中市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運輸車輛管理措施」,自108年1月28日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府授農動豬字第 10800191561 號

主旨:公告「臺中市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運輸車輛管理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2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

公告事項:若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時,禁止任何車輛載運外縣市之畜禽動物屍體、屠宰下腳料、家畜禽肉品市場或加工廠之廢棄物運送至本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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