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輸入種豬邊境檢疫 確保健康種原持續供應
養豬產業為臺灣重要畜牧產業,為防範國際口蹄疫、豬瘟、非洲豬瘟及其他豬傳染病威脅,兼顧滿足種原輸入需求,我國須持續提升生物安全與輸入種豬的檢疫防護,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自113年起著手強化該署桃園分署觀音檢疫站生物安全措施,續於114年擴大推動層面,邀請利害關係人研商強化豬隻邊境檢疫暨疾病檢測強化措施,將疫病檢測項目由7項擴增為12項,另邀請專家審訂經檢測陽性豬隻之後續處置流程,公布於防檢署網站,供各界查閱遵循。
防檢署說明,該署113年起逐步強化觀音檢疫站生物安全,進行設施改善、專家訪視、新增環境與豬隻採樣檢測;114年邀集國外檢疫機關、養豬團體、業者研商強化邊境檢疫措施,自2月起新增輸臺豬隻應檢測豬傳染性胃腸炎(TGE)、豬流行性下痢(PED)、矽尼卡病毒(Senecavirus)、水疱性口炎(VS)及豬流行性感冒(SI)等5項疫病,並結合原有的7項疾病檢驗如口蹄疫(FMD)、傳統豬瘟(CSF)、非洲豬瘟(ASF)、布氏桿菌病(Brucellosis)、豬水疱病(SVD)、假性狂犬病(PR)及豬生殖與呼吸道綜合症(PRRS)後,檢測總數達12項,使檢疫工作更為嚴謹。豬隻隔離棟舍在清消整備後,經環境採樣檢測及假性狂犬病(PR)、豬生殖與呼吸道綜合症(PRRS)、豬流行性下痢(PED)等3項傳染病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確認安全無虞後,即可投入使用。防檢署亦邀專家審訂「邊境隔離檢疫動物傳染病檢驗陽性後續處置流程」,規範檢出陽性個體須撲殺,同棟或同欄陰性豬隻延長隔離14天再採樣,合格後判定放行,並通知地方防疫機關追蹤檢疫3個月,以完善輸入後安全監控。
防檢署表示,截至114年11月底,共有丹麥、美國、法國及加拿大等4個來源國輸入15批種豬2,002頭,經該署檢疫合格放行1,945頭,合格比率97.15%,檢疫不合格原因有13頭因運輸中及隔離期間死亡,經確認非動物傳染病因素;44頭檢出陽性,分別檢出7頭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PRRS)、32頭豬流行性感冒(SI),4頭布氏桿菌病(Brucellosis)陽性,1頭同時感染布氏桿菌病及豬流感,前述陽性動物均已撲殺銷燬。
防檢署指出,除了原有輸入動物個體識別與健康追蹤制度外,114年度新措施更趨嚴謹,不但確保健康種豬輸入,維持種原供應安全,亦鞏固國內養豬產業的整體基礎。未來更將持續滾動檢討,落實輸入種豬檢疫與病原監測,確保輸入種豬健康安全,使養豬產業能穩定取得健康種原,支持產業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