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家附近流浪犬貓很多,會有危險嗎?
目前臺灣檢出的狂犬病案例以野生動物鼬獾為主。為加強防疫,民眾若發現無主之遊蕩犬貓時,請於第一時間通知動物保護機關前來處理,予以捕捉、收容並施打疫苗。
(二)政府狂犬病防疫為何要捕捉收容施打疫苗流浪犬貓?
依世界衛生組織 (WHO) 估計,全世界每年有59,000人因感染狂犬病而死亡,其中 99% 以上係被犬隻咬傷而感染。另 WHO及世界衛生動物組織 (WOAH) 均指出,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是最經濟有效的狂犬病防治措施。目前我國狂犬病疫情仍侷限於山區野生鼬獾,現階段狂犬病防疫是以執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及全民防疫衛教為最重要措施。另針對確診狂犬病案例地區,為將疫情圍堵於野生動物,避免疫情擴散至犬貓等物種,故須第一時間將高風險區之流浪犬貓儘速隔離、移除、予以收容、施打疫苗及推廣認領養。其餘地區之捕犬作業仍依平常執行方式(民眾通報)始處理辦理。
(三)為避免污名化及造成民眾恐慌,狂犬病是否可更名為拉皮斯病?
全世界每年約59,000人死於狂犬病,其中有超過 99% 的人是被犬隻咬傷而感染,且狂犬病之名行之有年,短時間內應不會更改。
(四)民眾棄養動物或傷害野生動物,政府有什麼規範?
1. 民眾對其飼養的犬、貓或脊椎動物,經調查有具體事證,可證明棄養時,可依動物保護法予以裁罰。
2. 如惡意或無故虐待、傷害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可依動物保護法予以裁罰。
3. 個案調查均由案件發生地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立案調查並依查獲行為人及事證狀況依法懲處。
(五)惡意、無故或非法虐待、宰殺動物之處罰機制?
1. 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依該法予以裁罰。
2. 虐待或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依動物保護法予以裁罰。
3. 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野生動物未經許可不得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裁罰。
倘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如石虎、棕簑貓、麝香貓等,亦依同法予以裁罰。
(六)飼主隨意棄養野生動物時,有無處罰機制?
1. 飼主不得隨意棄養飼養之動物,違者依動物保護法予以裁罰。
2. 若棄養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