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何不使用活毒疫苗來防治野生動物狂犬病?
1. 依據 WOAH規範,用於野生動物的口服活毒疫苗,務必要先確認證實其對於目標動物之安全性和效力,以及在非目標動物之安全性。
2. 口服疫苗是活毒,對人類有風險,故不能空投到接近人住的地方, 美國仍舊是在計畫狀況下使用,未全面開放,僅是空投在無人居住之空曠疫區。美國活毒疫苗使用條件註明:人若暴露活毒疫苗要立刻報告衛生機關。
3. WOAH 建議在本病之流行地區才需使用疫苗,且另需考量疫苗之適口性 、 經費以及投予方式。依據國際經驗,口服疫苗的評估多需時5至6年,且需耗費許多資金及人力,所以在實際執行前的規劃研擬更需謹慎。
(二)口服狂犬病疫苗使用之評估分析
1. 擬參考 WHO 對於口服疫苗的規範及各國對於口服疫苗使用之經驗,以進行口服疫苗使用的評估。評估方法需結合野生動物主動監測計畫,針對口服疫苗對鼬獾之適口性、劑型大小、安全及效力、對非對象動物及人之安全性、口服疫苗投與數量、區域、時機、投與後成效追蹤評估方式及對環境生態影響等進行研究分析。實驗評估結果作為國內野生動物使用口服疫苗決策之參據。
2. 口服疫苗主要藉由動物在口中咬破後刺激扁桃腺,產生免疫反應,若直接吞下或對餌料無興趣則再有效之疫苗均無效,故目前首要工作應研發對鼬獾具吸引力及適當大小之餌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