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 首例為首次發現 2 年未發生或從未發生之動物傳染病例。
二、 撲殺補償費,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0 條規定,首例主動通報者,給予評價額全額補償,對非首例主動通報罹患動物傳染病者,依評價額 3/5 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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