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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月21日「花蓮縣首次檢出白鼻心狂犬病陽性病例 防檢局呼籲民眾遵守二不一要原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說明,109年1月9日花蓮市國福里民眾於自家庭院發現1隻虛弱且具神經症狀之白鼻心,送花蓮動植物防疫所救傷處置並經國立中興大學初篩疑似狂犬病陽性後,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進一步確診,畜衛所於今(21)日傍晚確診感染狂犬病,所幸並無人員遭咬傷。本病例為花蓮縣花蓮市轄內第1例白鼻心確診狂犬病陽性案例,也是國內第8例,累計案例發生地區為9縣市85鄉鎮,疫情仍侷限於野生動物鼬獾為主。防檢局已請花蓮動植物防疫所加強轄內動物巡視及疫情調查,並呼籲民眾如發現任何死亡野生動物,應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切勿自行處理。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自102年迄今(109)年1月21日止,共檢測野生動物、犬、貓及蝙蝠有9,941件,其中計有810例鼬獾、1例錢鼠、1例遭鼬獾咬傷後隔離觀察之幼犬及8例白鼻心確診感染狂犬病,其餘皆未檢出狂犬病。本局已請花蓮動植物防疫所加強巡迴設站,為高風險地區民眾所飼養之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以防範疫情擴及犬貓。
       防檢局再次呼籲民眾要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即可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不慎遭野生動物或流浪犬貓抓咬傷,請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沖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儘速就醫,並通報所在地公所或動物防疫機關處置。

聯絡人: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  電 話:023343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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