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非疫區輸入-犬貓自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夏威夷州及美國關島、英國、瑞典、冰島、挪威(Svalbard群島除外)、愛沙尼亞、捷克 / Importation of Dogs/Cats from a Rabies-free Country (Zone)
發布日期:113-02-29
修改日期:115-01-13
修改日期:115-01-13
- 依據農業部公告,狂犬病非疫國(區)為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夏威夷州及美國關島、英國、瑞典、冰島、挪威(Svalbard群島除外)、愛沙尼亞、捷克;未列入狂犬病非疫區之國家地區適用狂犬病疫區(國)相關規定。
- 申請犬貓輸入我國,應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犬貓輸入檢疫條件」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有關自狂犬病非疫區之輸入檢疫規定,已彙整摘錄於下方「相關檔案下載」之檢疫程序簡介及流程圖,詳細規定請參閱「犬貓輸入檢疫條件」第1、2、5章。
- 請於犬貓輸入至少20日前,至本署「輸入犬貓檢疫資訊網」(https://pet-epermit.aphia.gov.tw/)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當無法線上申請時,可檢附申請書向抵達港、站之本署所屬檢疫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書格式已置於下方之「相關檔案下載」,本署所屬各檢疫單位之聯繫方式請參閱上方之「所屬機關」(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8)。(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自115年1月5日起改版,115年為緩衝期,新舊版本皆可適用,116年1月1日起舊版本不再適用。)
- 輸入(抵達我國)時,應向抵達港、站之本署所屬檢疫單位申請輸入檢疫,此時應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該證明書應記載之事項請參閱「犬貓輸入檢疫條件」第2章,下方之「相關檔案下載」亦有依據該規定製作之檢疫證明書樣張可供輸出國參考或使用。
- 本署主管之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之邊境管控),現行針對輸入犬貓品種並無限制,但農業部依照動物保護法對比特犬之輸入另有規範,向本署申辦該等犬隻之檢疫事宜前,前請先確認是否符合農業部對比特犬之規範(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21572)。
相關檔案下載
- 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申請書Application_Form_for_Dog_Cat_Import_Permit
- 受理單位聯絡表
- 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申請書Application_Form_for_Dog_Cat_Import_Permit
- 犬貓輸出至臺灣檢疫證明書樣張-非疫區
- 犬貓輸出至臺灣檢疫證明書樣張-非疫區
- 問答集-中文版-1140821
- 犬貓輸入檢疫流程圖-1140909
- 1150105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舊版Import_quarantine_inspection_permit_for_dog_cat-old
- 1150105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新版Import_quarantine_inspection_permit_for_dog_cat-n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