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2養豬場經監測發現口蹄疫病毒活動個案
農委會防檢局進行肉品市場端例行性血清學監測,發現彰化縣2個養豬場呈現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陽性,經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立即派員前往臨床調查,發現全場豬隻健康情形良好,經再分別採取檢體樣本送驗,結果顯示該2場內雖未能再檢出病毒,但從抗體陽性證實曾有病毒活動,故綜合判定仍屬口蹄疫個案。防檢局指出,本年口蹄疫個案合計5例,顯示田間仍殘存口蹄疫病毒,值此亞洲各國疫情升溫之際,養豬場尤應做好豬隻疫苗免疫工作,加強豬場生物安全管理,以免遭受病毒入侵甚或導致實際經濟損失。
防檢局持續推動疫苗防疫並加強血清學監測
防檢局說明, 5月16日及23日該局接獲例行性口蹄疫血清學監測通知,彰化縣2個不同養豬場樣本檢出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即電請該縣動物防疫所當日派員至該等養豬場,由獸醫師依標準作業程序逐頭進行臨床檢查,檢視結果全數豬隻健康良好,再依檢驗規定採集血清及喉頭拭子等檢體樣本送檢,並對該2豬場採取必要的管制移動與消毒等防疫措施,該2豬場再採樣的樣本檢驗報告業於5月31日全部完成,結果顯示2場樣本口蹄疫病毒檢驗皆呈陰性,惟非結構性蛋白抗體現呈陽性,故綜合判定該場曾有病毒活動,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範判為陽性個案,並向該組織通報。另該2豬場周圍3公里內計有79豬場、3牛場、2鹿場與8羊場,經防疫所依流行病學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周邊牧場動物健康情形均良好,未來數週將依規定加以持續監控,直至無疑慮為止。
養豬戶應落實豬隻疫苗免疫並做好豬場生物安全管理
防檢局再次強調,各項例行性血清學監測措施將持續積極執行,並呼籲畜牧業者,務必落實偶蹄類動物口蹄疫疫苗免疫,並做好訪客、車輛進出管制,落實牧場內外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當發現豬隻等偶蹄類動物口或蹄部出現任何異常病徵,應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凡隱匿疫情者,一旦被發現,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