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羊農質疑羊痘疫苗有問題造成小羊夭折率高乙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嚴正指出,我國目前使用之羊痘疫苗安全有效,母羊流產與羊痘疫苗無關。
防檢局表示,去年6月起全國養羊場使用疫苗以來,從無因羊痘疫苗導致母羊流死產案例,至於養羊場母羊流死產病例,經證實係與羊其他流產疾病有關,各案例經實驗室檢驗結果,病因包括如下:羊關節炎腦炎、Q熱、披衣菌症以及羊痘野外毒。羊痘疫苗無法防止山羊關節炎腦炎、Q熱、披衣菌症,但確可預防除羊痘發生以及羊痘野外毒所致的流產。對於該報導未經科學性求證而引用流言諸如「羊痘疫苗未完全馴化」等說法,偏離事實,因事關重大,防檢局特予以澄清與說明,以免羊痘疫苗效能受到誤導而不利羊痘整體防疫工作。
防檢局指出,經該局與養羊團體查證,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理事長表示,依各地產業團體代表觀察結果,目前仔羊育成率與歷年水準相同,並無大規模死亡情形發生,亦未曾發表施打疫苗業造成仔羊死亡率逾5成之談話。至於有關桃園縣某養羊場流死產案例,業經專家至場臨床檢查2次以及所採樣品檢驗結果,亦排除羊痘疫苗所造成,將依鑑定病因協助該場進行正確的防治。
羊痘疫苗經畜衛所層層安全效力確認 歷經全面使用證明安全有效
防檢局強調,去年5月3日引入疫苗樣品後,即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總所(以下簡稱畜衛所)執行疫苗安全、效力與田間試驗,試驗對象除一般山羊外,特別包括懷孕母羊,並於同年6月22日完成最嚴苛的實驗證實疫苗安全有效,方於各縣市政府全面推動各養羊戶羊隻羊痘疫苗注射工作。迄今全台注射頭數達23萬餘頭,包含懷孕母羊,至今證實羊痘疫苗安全無虞,且保護效果絕佳,迅速將羊痘疫情控制,獲得廣大養羊戶之信賴,羊痘疫苗業提供我國養羊產業預防羊痘的後盾。
檢驗證實羊痘疫苗與所指母羊流產無關 母羊流產鑑定病因方能提供正確防治
防檢局說明,自去年6月底開始施打羊痘疫苗起,即成立「因應注射羊痘疫苗工作小組」,負責任何不良反應之病因鑑定及防疫輔導,並協調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與各級養羊協會,遇有羊流死產病例,須立即通報該局聯絡前開工作小組前往調查。依據畜衛所鑑定結果,所有流死產病例均與疫苗無關,其病因包括山羊關節炎腦炎、Q熱、披衣菌症以及羊痘野外毒。而羊痘疫苗正是防範羊痘野外毒之利器,故該局呼籲,因應母羊流產首先需做好其羊痘疫苗免疫,一旦母羊發生流產,養羊戶須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以便協助檢驗及輔導正確的防治方法。養羊戶切勿聽信流言或傳聞,造成羊場不必要的重大經濟損失。
確實配合政府推薦疫苗使用時機,可有效預防與杜絕羊痘
防檢局再次強調,羊痘疫苗確實安全可靠,無論懷孕母羊或未懷孕母羊均可安心施打,不會有安全上的疑慮。惟從去年全面緊急施打疫苗以來,正進入一般防疫期,養羊戶須依據所目前推薦疫苗使用時機作好羊痘疫苗免疫工作。對成羊而言,每年補強免疫乙次,母羊最佳的補強免疫時機可利用空胎期時間,可方便獸醫師執行疫苗注射工作,同時避免疫苗免疫操作過程對懷孕母羊的衝撞及緊迫。
維護產業生產安全 養羊戶須落實羊隻疫苗注射
防檢局最後強調,目前羊痘疫情雖已獲得控制,但養羊戶不可掉以輕心,該局表示羊痘防疫策略未有改變,落實有效疫苗之注射,提供羊隻抗體保護,方能防範羊痘發生及避免損失。養羊戶仍須執行自主羊隻健康觀察,及早於第一時間發現並通報疑似病例,有利於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適時處置疫情。該局再次呼籲,請養羊戶確實依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告執行羊隻疫苗注射,共同維護羊隻生產安全,該局亦將請縣市政府加強取締,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