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監測國內雞場未發現違法使用瘦肉精
媒體報導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發表兩年前台南一起集體中毒事件,疑為雞肉含瘦肉精所致,但未證實中毒原因及雞肉來源之報導,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表示,為加強養雞場用藥安全監測管理,該局歷年來責成各縣巿政府派員前往養雞場進行用藥稽查外,並採集雞肉樣品進行檢驗,監測結果均未發現有違法使用受體素情形。由於國內禁止動物使用瘦肉精,且歷年監測國產雞肉皆未發現含瘦肉精,防檢局呼籲,請民眾安心選用國產雞肉。
國產雞肉不含瘦肉精 中毒事件並未對雞肉進行檢驗
本次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檢出食物中毒者尿液檢體含克崙特羅(Clenbuterol)及沙丁安醇(Salbutamol)兩種瘦肉精藥物,為人用臨床治療氣喘及呼吸道疾病之藥物。防檢局說明,經向台北榮總查證結果獲悉,本次檢驗僅係由人體尿液檢驗含該藥物推測為食物中毒,並未進行食用雞肉藥物檢測。防檢局指出,中毒事件原因未有確切證據之前,不能就認定是雞肉引起,因易造成消費者恐慌及產業損失。防檢局進一步說明,為防範畜牧場違法使用瘦肉精,該局均積極執行監測及查緝取締工作。據自92年迄99年10月監測2,996件雞肉結果顯示均未檢出,顯示國內並未發現養雞場有使用瘦肉精情形。
把關國內養雞產業合法用藥 加強查緝對違法者重罰
農委會於95年10月11日公告禁止供產食性動物使用瘦肉精,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3-15萬元,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25-125萬元,製造或輸入者可處7年以下刑責,及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有效嚇阻可能違法行為。防檢局呼籲,避免雞肉產品中殘留藥物,若經查其有違反用藥規定者,將依法查處及追蹤列管輔導改善,以督促確實遵守用藥規定,維護雞肉產品衛生及保障消費者食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