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主動監測在桃園一養豬場發現口蹄疫個案
農委會防檢局在肉品市場進行之例行性血清學監測中,於桃園縣一養豬場所供應之豬隻檢測出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呈陽性反應,經動物防疫機關立即派員前往該養豬場進行臨床檢查後,發現其全場豬隻健康情形良好,且再經採樣送驗結果,亦判定該場目前並無病毒活動。防檢局特再呼籲全體養豬戶,值此亞洲各國口蹄疫升溫之際,尤應加強豬場生物安全措施,做好豬隻疫苗免疫工作,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防檢局持續加強血清學監測
防檢局說明,8月10日該局接獲口蹄疫例行性血清學監測實驗室通知,自執行肉品市場拍賣豬隻例行性血清學監測樣本,檢測出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陽性反應樣本,該局電請桃園縣動物防疫所當日派員至該養豬場,依標準作業程序逐頭進行臨床檢查豬隻健康狀況,經獸醫師檢視後發現其豬隻全數健康良好外,再採集血清及喉頭拭子送驗,並依據規定採取各項的必要防疫措施,該場所採樣本檢驗報告已於8月16日完成,結果顯示僅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呈陽性,各項病毒檢驗結果皆呈陰性,爰綜合判定該場曾有口蹄疫病毒活動,爰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之規定,向該組織通報。另為瞭解疫情有無擴散,同時對該場週圍1公里內之3養豬場展開流行病學及臨床調查,初步結果顯示該等畜牧場動物健康情形均良好,未來數週將依據規定加以持續監控。
養豬戶應落實生物安全,通報可能疫情
防檢局再次呼籲畜牧業者,務必落實口蹄疫疫苗注射工作,並做好各項口蹄疫防疫措施,同時需加強訪客、車輛進出管制,以落實畜牧場內外生物安全工作,尤其當發現豬隻等偶蹄類動物口或蹄部出現有異常病徵時,應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凡隱匿疫情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