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際經驗淘汰處理罹染羊痘羊隻,防止已感染羊隻排毒,同步進行疫苗使用評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18)日指出,自本(99)年4月從雲林縣發現羊痘病例後,採取立即管制、回溯追蹤及全面清查等措施,陸續於彰化縣、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臺中縣、桃園縣及台北縣等11個縣市發現羊痘案例,截至本年6月18日止,計有130場發生。為防止已感染羊隻排毒,減低發生場經濟損失及其他羊場感染風險,爭取後續防疫措施評估時間,目前均採管制發生場及全場羊隻淘汰措施,以控制疫情,此期間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緊急採購羊痘疫苗,並召集專家會議,評估疫苗使用及安全性,經參考澳大利亞等畜牧產業發達國家所採行的防治策略,使用疫苗免疫為可行防疫措施,可有效減低產業影響及損失,將邀集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產業團體及專家協調研商,依其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納入疫苗免疫措施。
清查組訓建構羊痘防疫通報系統,疫苗數量可供應產業所需
防檢局說明,為有效防治羊痘,縣市政府已成立動物重要疫病緊急應變小組,加強轄內養羊場組訓及病例通報,並落實發生場後續追蹤工作。另籌組疫情調查小組進行疫情清查,及協調產業團體建立自主羊隻健康觀察監測單位,配合縣市臨床調查,推動養羊產業團體自主監測與疫情通報工作,至本年6月18日止,共有21縣市,145組共1,857處養羊場參加,已累計訪視11,569場次。產業團體為減低產業影響及損失,防檢局已積極進行疫苗使用可行性評估,目前購入與自製疫苗正由畜衛所進行疫苗安全及效力評估,但於完成疫苗使用評估前,羊痘發生場仍依現行措施進行管制及淘汰。
羊痘非人畜共通傳染病,無人健康安全疑慮
防檢局表示,羊痘非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農糧組織(FAO)及世界衛生組織(WHO)聲明,該病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及影響,請社會大眾放心。市面上合法屠宰羊肉均經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把關檢驗,安全無虞,消費者可放心選購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