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檢查規則完善作業要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說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本(12)月15日發布「金門縣牛隻及其生鮮產品銷臺作業要點」,取代「金門縣生鮮牛肉牛內臟及其產品銷臺作業要點」及「金門縣專案試辦牛隻銷臺計畫」,係為強化防檢疫措施,明訂金門縣牛隻及其產品輸臺作業程序,以利其健康牛隻及其優質生鮮產品輸臺。本作業要點係應金門縣政府要求,按「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以及金門縣牛隻防疫現況,重新檢討相關檢疫規定,歷經多次產官學研討而訂定,並於公布前與臺灣肉牛產業發展協會溝通,方於本(98)年12月15日發布實施。
金門縣牛籍管理完善,口蹄疫防疫措施健全
防檢局表示,金門縣為輔導該縣養牛產業之發展,嚴格執行牛籍管理,所有養牛場均需登記控管,且每頭出生一週內之仔牛須於一個月內由金門縣動物防疫所完成釘掛耳標,並於一歲齡時完成烙印,其牛籍管理為全國最佳。另口蹄疫疫苗注射均由當地公務獸醫師執行,經多年監測抗體表現良好,以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監測病毒結果,證實該地無病毒活動,各項防疫作為經評估完善,堪為楷模。經統計金門縣養牛戶計有747戶,飼養3,889頭牛隻,由於生產量超過消費量,過去以來每年均有生鮮牛肉輸臺。又查中國對岸牛價已高於金門,動物走私情形已獲消彌。本次發布之作業要點以系統性加以實質強化,有效降低疾病傳播之風險。
強化防檢疫措施,臺灣畜牧產業更有保障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主要依據動物檢疫原則,強化原有作業要點及計畫,明訂輸臺牛隻來源、動物健康條件及隔離檢疫方法,並加強牛隻起運、卸下及在臺屠宰前後健康檢查,以及規定輸臺牛隻於48小時內於屠宰場屠宰完畢,逐頭控管銷號,使臺灣本島養牛產業更有保障。
持續進行產業溝通協調,適時調整產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亦表示,於本(98)年11月間已與臺灣肉牛產業發展協會溝通,本項金門縣牛隻及其生鮮產品銷臺作業要點修正完成後發布。經評估因金門縣牛隻及其生鮮產品輸臺數量仍屬有限,將持續與產業溝通協調,必要時進行輸臺產銷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