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考科
豬首例H1N1新型流感通報內容經OIE確認正確無誤
對某報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以下簡稱OIE)報告我國豬首例H1N1新型流感內容不正確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本(22)日鄭重澄清,我國完全依據OIE動物疫情通報規定通報豬首例H1N1新型流感,於OIE動物疫情通報系統內,我國豬首例H1N1新型流感之通報理由欄 (Reason for notification) 明白選擇「新興疾病(Emerging disease)」,非豬傳統型H1N1流感,致病病原(Causal agent) 為「A/H1N1 流行性感冒(A/H1N1 influenza virus)」,此報告經OIE接受並向各國發佈信息,該局亦向OIE疫情通報人員查證我方之報告內容正確無誤。
OIE未正式定名,各國通報之病名或致病病原名稱有所差別
防檢局說明,依據OIE動物疫情通報規定,豬傳統型H1N1流感並未列入其動物疫情通報系統,其原因係豬傳統型H1N1流感常在於各國且非屬經濟上重要疾病,並不須通報。惟一旦動物感染到人之H1N1新型流感,則會員國須循其動物疫情通報系統通報,該局於病例確認後,已依據OIE相關的規定正確加以通報無誤。至於動物感染到人之H1N1新型流感,OIE動物疫情通報系統所用之本病病名則尚未規範,亦即尚不能如同其他動物疾病可使用其動物疫情通報系統選取固定之病名,係由各國自行以輸入方式加以填寫,故至今各國動物感染到人之H1N1新型流感時所用之病名或其致病病原名稱之表達方式確有差異,但不影響會員國通報之義務,舉例言之,如:加拿大豬首例病名稱之為 A/H1N1 Influenza,致病病原稱之為Novel A/H1N1 2009 influenza virus,但其第2例感染火雞時病名稱之為Pandemic H1N1 2009,致病病原稱之為Pandemic H1N1 virus;阿根廷則將其病例病名稱之 A/H1N1 Influenza,致病病原稱之為A/H1N1 influenza virus,至於日本病例病名稱之為Pandemic Influenza H1N1 (2009),致病病原則稱之為Pandemic influenza H1N1 2009等,顯然各國確有不同,但不影響其效力,皆被OIE所接受。至於我國向OIE報告所用之病名、致病病原名稱顯與比我國早發生之阿根廷完全相同,並非首次使用,更無某報所稱係為規避而故意使用不正確名稱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