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考科
立法院針對農委會公告自99年4月1日起禁止傳統市場活禽屠宰措施,於今(1)日召開經濟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決議為解決區域化中小規模農民生計,避免增加農民額外經濟負擔,請經濟部、環保署及農委會於兩個月內研究討論,全面檢討傳統零售市場及臨時攤販區內,統一增設家禽活體屠宰處理設施及設備,且建議農委會在取締違法屠宰方面以輔導取代取締,至涉及土地變更、排(污)水及公共設施等問題,則責請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協助解決,並於4月底前提出未來具體輔導計畫內容。
農委會表示尊重立法院決議之內容,並強調傳統市場於99年4月1日前依法仍可進行活禽屠宰及販售,惟為達成傳統市場禁止屠宰活禽目標,該會迄今業已提出多項配套措施,包括放寬整場最小設立面積1,000平方公尺的限制、申請家禽屠宰場設立之流程、小型家禽屠宰場設施設備示意圖、小型家禽屠宰場自行實施屠宰衛生檢查相關管理方案、設置區域性家禽批發市場及加強媒合屠宰業、販賣業、攤商之物流配送等。如有意申設的業者只要取得合法土地,備齊申設相關文件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該會將儘速輔導其設立,以提升食品衛生安全與落實人道屠宰政策,推動產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指出,該會將邀集經濟部、內政部、衛生署、環保署及各縣市政府與家禽相關產業團體召開推動傳統市場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配套措施工作會報,由各相關部會針對立法院之決議事項提出具體輔導計畫內容並加以研商,俾協助相關業者加速調整轉型為具有競爭力的產業,以提供消費者更健康安全的家禽產品,及達到落實禁止活禽屠宰輔導措施與禽流感防疫政策之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