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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重申農田不得飼養福壽螺 持續加強查緝以杜絕非法

針對本(12)日中國時報報載「福壽螺解禁?農委會:不排除室內養殖」乙節,農委會重申,為確保農業生產與防疫安全,全面禁止養殖福壽螺之規定並未解禁,並將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持續加強查察,舉凡違反規定者,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24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清除或銷毀。

  至有關生技產業業者訴求「在特定地區飼養福壽螺並接受監督」部分,農委會將再進一步瞭解。
 
聯絡人:副局長 費雯綺02-2343-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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