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本(26)日指出,有關報載行政機關隱瞞疫情乙案,防檢局做出以下回應:
(一)97年至今所發生8例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案例判定,係參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及美、澳等各國處理規範依據臨床症狀及實驗室結果邀集專家而加以判定,作出必要防治措施,防治結果並向OIE通報,OIE無異議刊登公報。嚴密監控至今,結果亦證實田間沒有高病原性禽流感,亦無高感染與死亡案例發生。
(二)各國對禽流感病原性依國際規範應有明確定義,為強化此部分,防檢局多方參考OIE及各國規範廣邀專家研擬禽流感防治規範草案,除對病原性臨床症狀及實驗室結果具體加以定義外,並針對高病原性禽流感維持撲殺,原不須撲殺之低病原性禽流感而具有高病原性潛勢者亦規定得撲殺處理,以便提供法源依據,強化防治作為。
(三)為防治禽流感,防檢局強調,多年來已建立及推動多管道主動及被動監測系統,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廣泛採取樣本,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一旦檢出病毒,除立即通知防檢局外,亦召集家禽流行性感冒診斷監測技術小組會議,該小組廣邀國內禽流感專家就臨床症狀以及實驗室初步結果等進行評議並檢討實驗室試驗及檢驗應強化部分作出建言,以供後續實驗室試驗及檢驗之依據。另由防檢局召集專家及各動物防疫機關代表研商禽流感疫情處理措施,就田間防疫應實施措施,包括發生場移動管制、發生場與周圍禽場加強監測及消毒等啟動防治,97年以來H5N2禽流感各案例經妥善處置後,至今田間均無高病原性禽流感之高傳播及高死亡情況。
聯絡人:局長 許天來 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