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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養豬場發現口蹄疫個案 各項防疫及控管措施立即啟動

通報豬水疱性可疑個案,立即執行預防性撲殺措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出,(19)日下午接獲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通知,臺南市一養豬場特約獸醫師發現場內肉豬舍豬隻出現水疱性病徵,隨即向該處通報,經其派員赴現場臨床調查,啟動移動管制及相關防疫措施,並完成採樣,其後立即預防性撲殺所有病豬共983頭,其餘豬隻立即補強注射口蹄疫疫苗,以降低疫病傳播風險。而該等檢體經送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以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RT-PCR)檢測,初步證實為口蹄疫病毒,進一步相關病毒分離與鑑定試驗仍由該所持續進行中。

完成周邊場偶蹄類動物臨床檢查,動物健康正常
  防檢局說明,為求慎重,該場周邊半徑3公里內11戶偶蹄類動物飼養場已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派員執行動物臨床檢查及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該等偶蹄類動物健康良好,無異常癥候,將持續監控並加強輔導落實生物安全措施,防範可能疫情發生。

落實防疫及生物安全措施,以有效防範疫情發生及損失
  防檢局再次呼籲養畜戶及相關業者,天冷時節為口蹄疫好發期,請務必加強落實偶蹄類動物口蹄疫疫苗注射,做好門禁管制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一旦發現偶蹄類動物口或蹄部出現有異常病徵時,應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治)所通報;凡隱匿疫情者,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聯 絡 人:副局長 黃國青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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