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5)日部分媒體報導有關新北市抽驗20件市售花卉茶類,其中有5件被檢出殘留農藥不合格,經防檢局洽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目前不論是食用或藥用之菊花均採同一安全容許量標準判定,並無不一致之處。且經防檢局初步查證本次所公布之不合格產品多屬進口,其中僅1件可能為國產菊花,驗出屬未經核准使用於菊花之「百利普芬」藥劑,惟其檢出含量則在其他作物已訂定之安全標準範圍內,尚不致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該局將持續加強農藥使用管理及農民安全用藥教育輔導等工作,以維護消費安全。
持續解決杭菊用藥問題,強化藥劑使用管理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為有效解決國產杭菊缺乏防治藥劑之問題,該局已透過作物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範圍制度,公告增加菊花核准用藥計7種藥劑等25個使用範圍,同時並由台東區農業改良場及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進行福化利等6種藥劑試驗,預計完成後將送請衛生署增修訂相關殘留容許量,以提供農民防治病蟲害之用並兼顧農產品衛生安全。另考量菊花等少量作物之攝食量及安全風險較低,該局已於12月2日公告修正「農藥田間試驗準則」規定,將現行少量作物使用範圍之田間試驗場次修正為一場次,以確保農業生產並更符合實務需求。同時也積極舉辦多場次宣導及示範觀摩會,除輔導成立農藥代噴隊外,並辦理非農藥防治技術之推廣,以期達到農藥正確使用及減量之目的。
聯絡人:副局長 費雯綺 電 話:02-2343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