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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針對媒體報導遠超過29國禁用萊克多巴胺提出說明

全球僅29國明文禁止肉品檢出萊克多巴胺
  有關自由時報本(1)日報導,部分學者批評政府資訊錯誤,遠超過29個國家禁用瘦肉精一節,農委會防檢局特別提出詳細資料予以說明。
  經查目前登記核准使用萊克多巴胺做為動物飼料添加物之國家(地區),計有巴貝多、玻利維亞、巴西、加拿大、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美國(含波多黎各)、委內瑞拉、澳洲、紐西蘭、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南韓、香港及南非,共26個國家(地區)。
  防檢局強調,該局對外說明之29國禁用,係指「明文禁止」,目前確實僅歐盟(27國)、中國大陸與臺灣計29個國家明令禁止於該國內使用,且規定進口肉品不得殘留萊克多巴胺。
  另外,日本已訂定殘留容許量,但尚未完成國內檢驗登記使用。其餘大部分國家對萊克多巴胺管理大都採用食品法典委員會草案標準或無特別管理。

將進一步查明駐歐盟代表處網站資料,以提供外界正確資訊
  防檢局並指出,2010年全球實際自美國進口牛肉的國家共有100多國。至於,外交部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網站於2010年10月張貼「瘦肉精與瘦肉精使用的管理標準」簡介所提供之部分資料,係參考Adam Anson在theBeefSite民間網站發布之資訊,翻譯語意是反映當時所掌握的資訊狀況,有關於此將進一步查明,以提供外界正確資訊。


聯絡人:副局長 黃國青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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