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彰化臺南H5N2禽流感高病原性判定與防疫作為,本(4)日補充說明如下:
1.H5N2禽流感為禽病,與人體健康無關,請大眾安心
防檢局表示,禽流感高、低病原性係依據病毒株對家禽的致病性而加以界定。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聲明、相關文獻研究與各國對H5N2經驗,H5N2禽流感為禽病,與人體健康無關。防檢局強調,全臺家禽屠宰場業全面加強屠前與屠後檢查,經標示屠檢合格標章禽肉或CAS肉品,均經政府屠宰衛生檢查合格,請消費大眾安心。
2. 基於流行病學風險管理為基礎,本次H5H2禽流感綜合判定為高病原性,以強化風險管理
本次彰化養雞場,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簡稱防疫所)100年12月27日接獲通報後即展開臨床調查,自31日起移動管制至撲殺完成日止,由於該場雞隻健康,無明顯臨床症狀,產蛋正常,死亡率低於正常值,與「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檢驗方法」或其他文獻記載之典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確實有別,為慎重處理,農委會責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加強文獻探討研析、進行必要的試驗、邀集禽病專家諮詢,本案歷經2次專家會議,雖臨床表現型為低病原性,惟基於實驗室檢驗基因型呈高病原性,以及後續流行病學風險管理之需要,審慎依據新防疫情境而加以綜合判定,以利採取積極的防疫作為。至於99年彰化養雞場H5N2禽流感案臨床表徵亦類似,最後綜合判定為低原性,與本案判定的結果有差異,係因當時的案例無臨床症狀與前述法規規定或世界動物衛生規範或主要國家禽流感定義確有不同,經專家技術小組建議畜衛所進行同居動物感染試驗,白肉雞、土雞、蛋雞皆無死亡情形,與現場臨床表現性相類似,依據這些結果做出綜合判定。兩者皆依據所能掌握資訊與防疫需要而做出的綜合判定,防疫需視疫情發展做出研判與採取必要措施,所採取的各種措施皆可資公議。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面加強禽流感防疫作為
101年度全國動物防疫機關因應禽流感好發時節,業於1月份起同步實施禽流感防疫計畫,加強所轄地區禽流感主動監測、檢診、防治工作與疫情通報,任何發生高病原性禽流感該場雞隻採取全場撲殺銷毀與清潔消毒作業、3公里周圍場將持續採取臨床調查與流行病學採樣,直至無任何疑慮為止。
4.養禽場加強生物安全措施,保障家禽產業生產安全
防檢局強調,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可藉野禽、人員及污染物媒介而傳播,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自1月份起已啟動強化禽流感防疫機制,加強轄區各養禽場訪視、調查監測及生物安全輔導,並透過防疫工作小組會議強化各項防疫監測工作及疫情資訊。防檢局最後呼籲業者應提高警覺,務必確實配合養禽場家禽自主健康管理及觀測等各項生物安全措施,一旦發現飼養家禽出現異常病徵或疑似症狀時, 應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以利立即採取必要防疫措施,共同防杜任何疫情發生與蔓延,確保產業的生產安全。
聯絡人:副局長 黃國青
電 話:02-2343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