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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加強抽驗違法使用瘦肉精業者、提升檢驗量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為因應行政院前(12)日發布「行政院強化查驗肉品之措施」聲明,徹底落實保障民眾食用安心,將著重加強源頭管制、擴大檢驗量能、強化市售產品稽查及持續逆向追蹤等4大重要方向,防檢局即日起加強抽驗違法使用瘦肉精業者,並積極提升檢驗量能。
結合各縣市政府及肉品市場,加強抽驗違法業者
  防檢局指出,昨(13)日農委會邀集各縣市政府及肉品市場代表召開會議,決定派員會同各地方政府農政單位至養豬場自配飼料戶加強抽驗。針對曾有抽查不合格紀錄之養豬場提前3至7日進行毛豬拍賣前抽驗。自本(14)日起由養豬場切結證明上市豬隻無使用乙型受體素,並由肉品市場公告養豬場是否提供切結證明;對於未提供切結證明者,將會同地方政府至養豬場進行提前抽驗。
整合現有檢驗資源,提升檢驗能量
  防檢局說明,近期將邀集相關單位,研議擴大肉品殘留乙型受體素檢驗量能,以提升後續檢驗量能需求。除中央畜產會之外,將輔導農委會藥物毒物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畜產試驗所等技術單位及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等,加入辦理肉品殘留乙型受體素的檢驗工作,並就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及相關經費加強與各單位整合溝通。
乙型受體素為禁藥,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防檢局強調,養豬業者不得使用乙型受體素,經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1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25萬以上125萬元以下罰鍰,違法使用的養豬場,亦將進行豬隻移動管制,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以維護國內養豬產業永續發展。
  另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該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新臺幣20萬元。

聯絡人:副局長 黃國青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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