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查獲死豬違法清除處理案,所凍存肉品全數銷燬
屏東地檢署於去(101)年12月19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環保警察、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衛生局、農業處等相關單位,至屏東縣萬丹鄉查獲乙起死豬非法流用案,並循線查封高雄市、台南市等2處下游貯放死豬肉冷凍庫。為保障國人食肉衛生安全,檢察官指揮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環保單位於今(2)日銷燬該批凍存死豬肉共計6,879公斤,農委會防檢局並全程監督銷毀作業,以確保未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肉品不會流入市面。
政府機關通力合作,銷燬違法肉品
防檢局指出,死豬肉係屬一般事業廢棄物,屬廢棄物清理法規範之範疇,基於行政協助,經環保單位委託農委會防檢局執行沒收、銷燬事宜,聯絡派遣化製原料運輸車前往載運,於高雄市、台南市2處冷凍庫共計沒收肉品6,879公斤,分別運往屏東璇億化製場、台南全利化製場予以化製處理。
屠宰衛生把關,選購肉品請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
防檢局呼籲,豬、牛、羊應在屠宰場內屠宰,並經防檢局派駐之屠檢獸醫師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凡經檢查合格的家畜肉品都蓋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的紅色章戳,請消費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選購,肉品安全衛生才有保障。
聯絡人:組長 林進忠 電話:02-2343-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