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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佈線查獲動物用偽禁藥流供水產動物使用 即時遏止不法藥品流入市面

屏東地檢署對3處所發動搜索 查緝非法水產動物用藥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說明,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屏東地檢署)范家振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處高雄調查站(以下簡稱航高站)、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及防檢局等單位,針對動物用偽、禁藥流供水產動物使用檢舉案,佈線追查違法物品之製售流向,於本(8)月8日赴屏東縣枋寮鄉之「嘉O企業社」進行搜索,查獲涉有違法製造及販賣等行為,查扣涉嫌偽農藥、疑似走私進口之原料藥及自行黏貼標籤之偽藥及製造工具等物品,檢察官對涉案人進行偵訊後,裁定以5萬元交保。防檢局對於屏東地檢署及相關單位共同合作破獲本案,即時遏止不法,表示感謝。

本案查扣證物抽樣送驗 並由檢調積極偵辦
  防檢局說明,日前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及該局因水產動物檢出藥物殘留案,發現業者使用動物用偽、禁藥情事,檢具相關資料向航高站舉發。屏東地檢署於佈線追查鎖定可能之製售業者後,本月8日指揮相關單位,針對可能涉案之藥品販賣業者發動搜索,並即時查扣涉嫌偽農藥及動物用偽禁藥等共計1,251公斤等物品,避免流入市面並已抽樣送驗。本案承辦檢察官並已傳喚相關涉案人員,就該違法情形積極偵辦中。防檢局強調 ,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屬刑事罰則,裁罰不輕,籲請切勿貪圖私利而觸法。本次查獲非法走私動物用藥品,該局仍將持續加強與檢警調及海關單位共同辦理查緝工作,以有效杜絕走私等不法行為。

獎勵檢舉動物用偽禁藥打擊違法 維護水產品品質
  防檢局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勿違法製造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水產養殖業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動物健康。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


聯絡人:副局長 趙磐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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