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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積極做好藥品把關工作 絶無悄悄放寬乳牛用藥

  針對昨(26)日媒體報導「放寬乳牛用藥 農委會悄悄來」,農委會防檢局表示,該報導內容所指係衛生福利部於今(102)年11月14日公告增修訂19項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簡稱MRL),經查均為該局目前已核准之動物用藥,僅因原有部分動物產品之MRL品項尚未訂定,在兼顧食品安全及農民合法用藥的前提下,乃參考國際標準,公告增修訂相關項目。
  防檢局進一步表示,衛福部所公告之19種動物用藥的MRL中,14種藥物與乳品有關,其中的11種藥物係原來就定有牛乳的MRL,其中10種修正為家畜類乳可適用,1種則增訂山羊乳的MRL;另其餘3種藥物原來未訂乳的MRL,2種為增訂家畜類乳的MRL,1種則增訂牛乳的MRL。
  此外,該報導指稱歐盟只核准一種磺胺劑部份,經該局查對結果,歐盟訂定磺胺劑之MRL,是將所有核准之磺胺劑類藥物視為同一種,並以「磺胺劑」作為總稱,在檢驗時同一樣品中所有被檢出之磺胺劑,不管有幾種其殘留量總和不能超過0.1ppm,我國與歐盟是採同一標準,並無不同。
  防檢局說明,MRL之訂定與核准動物用藥種類間並不能直接劃上等號,以歐盟為例,其核准在乳牛可用藥物有30多種,但是已訂定牛乳MRL之藥物則有70多種,其中有些是配合已核准藥品所訂,有些則是為了國際貿易而訂,我國狀況亦同。

訂定合理之殘留標準,兼顧國人食安及產業發展
  防檢局指出,訂定食品的藥物殘留標準係衛福部職掌,該局將持續與衛福部合作,針對國內已核准之動物用藥,蒐集各國訂定MRL之相關資料,再依據國人攝食的風險評估後,訂定安全的容許量,讓畜、禽及水產養殖業者在風險評估安全下,用藥能有所依循,也符合國際趨勢。
  防檢局強調,目前的檢驗技術及儀器非常靈敏,即使極微量藥物殘留也可檢出,訂定合理之殘留標準將可避免消費者因為藥物於容許範圍下被檢出時,產生不必要之恐慌,該局也會督促畜、禽及水產養殖業者依規定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規定,確保其產品能符合殘留標準。

檢討用藥現況,做好藥品把關工作
  防檢局說明,由於各國的地理環境、氣候及飼養型態與技術各有不同,以致發生疾病的類型亦不同,因此核准動物用藥種類也會不同,無法以數量類比。該局作為動物用藥品的主管機關,將隨時檢討有安全疑慮之藥物,必要時可依法廢止或禁用,例如於本年8月將氯黴素公告為動物用禁藥,務實做好藥品把關工作。
  合法用藥可確保食品安全,合理用藥能幫助產業發展,該局最後籲請畜、禽及水產業者切勿使用非法藥品,以保障食品消費安全,讓產業能永續經營。


聯絡人:副局長  趙磐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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