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24)日自由時報報導「肉品檢疫擬刪除牛海綿狀腦病」一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鄭重澄清表示,該局於本(1)月22日預告修正的「含肉加工產品之輸入檢疫條件」,係針對輸入風險極低的速食麵等產品之含肉調理包,與媒體報導所指的「肉品」完全無關。另現行之「速食麵」食品,仍須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輸入食品查驗之相關規定後才可以進口,請民眾放心。
輸入肉品、飼料檢疫絕無鬆懈
防檢局嚴正指出,對於輸入風險較高的生鮮、加工及調製「肉品」,該局均與食藥署分工合作,分別於源頭、邊境與市場端加以嚴格管理,以確保輸入肉品安全,相關檢疫強度絕無改變。另外,我國禁止牛海綿狀腦病(BSE,俗稱狂牛症)國家的肉骨粉等飼料原料進口,即為確保BSE病原體不會接觸牛隻等易感動物,以維護畜牧生產安全。
風險評估顯示速食麵輸入風險低
防檢局說明,本次檢討修正之「含肉加工產品之輸入檢疫條件」係參酌其他國家現行規範,並邀集國內專家經二次風險評估後,針對「速食麵」、「速食粥」、「固態或粉狀之湯類及其調製品」等三類產品因其中僅含少許肉類成分,且為經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及高度加工製品,致其傳播動物疫病的風險極低。至於該類製品之食用安全部分,仍須通過食藥署之相關法規實施之檢驗。
防檢局表示,該局甫近接獲眾多民眾反映有自國外進口或旅遊攜帶速食麵入境之需求,但因現行法規之限制而引發民怨。現該類產品既然已經科學評估結果顯示風險極低,不會影響國內動物防疫安全,則依比例原則調整檢疫管制措施,以避免擾民,並能符合WTO以風險考量設定適當保護水準的精神。日本、紐西蘭等注重檢疫安全與食品安全的國家也都採取類似作法。
對輸入食品之BSE風險政府仍維持把關機制
另外,鑒於針對外國含肉加工產品(如肉粽、包子等)都是供人食用的食品,原本就必須符合食藥署相關規定(包括BSE管制)方可輸入我國,該署已於各港站實施嚴格之輸入食品查驗措施,故而防檢局就現行「含肉加工產品之輸入檢疫條件」條文中,原提示輸入人於其產品輸入時須符合食藥署規定之條文,因其並無實質作用,而予以刪除,請外界勿產生誤解。
防檢局強調,該局本於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主管機關的高度使命感與權責,對於外國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把關從未鬆懈。另一方面,基於風險考量,確保防疫安全並兼顧民眾需求,研擬修正「含肉加工產品之輸入檢疫條件」,係針對速食麵、粥等引入疫病風險極低之「含肉成分調味包」,而非排除對「肉品」之檢疫把關。又該法規目前尚在預告階段,仍歡迎各界提供具體且有科學性依據之寶貴意見,俾能納入考量,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網站(http://www.baphiq.gov.tw)。
聯絡人:副局長 趙磐華 電 話:02-2343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