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非洲豬瘟的疫情防範相當重要外,還有哪些動物產品也是不能攜帶入境,需要民眾特別注意的呢?
發布日期:107-12-20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2項規定,旅客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並申請檢疫,提醒大家以下動物產品禁止攜帶入境:
- 肉類 ( 包含:生鮮、熟、冷凍、冷藏、乾燥…等 ) 、未煮熟蛋 ( 製 ) 品。
- 加工肉製品(含真空包裝者):肉鬆蛋捲、熱狗、香腸、火腿、月餅(含肉)、肉粿、臘肉、肉乾、肉粽、肉燕皮、鴨胗 ( 鴨胃 ) 、雞翅、鳳爪 ... 等。
- 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